辦事指南
根據(jù)學院《印章管理規(guī)定(試行)》(桂經(jīng)職院[2008]21號)文件規(guī)定,我院印章的使用范圍和審批程序如下:
一、公文類(以學院名義上報下發(fā)的公文)
當事人持相關資料→撰寫人簽字→部門負責人簽字→學院辦公室核稿人簽字→學院領導簽發(fā)→ 辦公室蓋章
二、證書、聘書類
⑴畢業(yè)證、學歷證、結業(yè)證,學院承辦部門造冊并附學生花名冊→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財務部審核簽字→學院辦公室主任審核簽字→學院領導簽發(fā)→ 辦公室蓋章
⑵以學院名義頒發(fā)的各類獎勵證書,學院承辦部門造冊→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學院辦公室主任審核簽字→學院領導簽發(fā)→ 辦公室蓋章
⑶教職工聘書(含兼職)和客座教授聘書,人力資源處造冊→經(jīng)處長簽字→學院辦公室主任審核簽字→院長簽發(fā)→辦公室蓋章
三、證件類
⑴新發(fā)學生證,補發(fā)、換發(fā)學生證,承辦部門造冊蓋章(附學生花名冊)→部門負責人簽字→學院辦公室主任核準簽字→學院領導簽發(fā)→由主管部門工作人員到學院辦公室辦理
⑵教職工的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證書、評審材料,由職稱評委會研究決定→經(jīng)職改辦負責人簽字→學院領導簽發(fā)→辦公室蓋章
四、介紹信、證明、合同、報表類
⑴因公需要開具介紹信、證明的,當事人持相關資料→部門負責人簽字→學院辦公室主任審核簽字→學院領導簽發(fā)→辦公室蓋章
⑵學生需辦理介紹信、證明的,當事人持相關資料→班主任/輔導員簽字→系部負責人簽字→學院領導簽發(fā)→辦公室蓋章
學生應征入伍證明, 當事人持相關資料→安全保衛(wèi)部負責人審核簽字、蓋章→所在系部負責人審核簽字、蓋章→教務處審核簽字、蓋章→學工處審核簽字、蓋章→財務部審核簽字、蓋章→學生自帶身份證明辦理→辦公室蓋章
⑶以學院名義與國內(nèi)外有關部門簽訂的合同書、協(xié)議書(含辦學合同、經(jīng)濟合同),當事人持相關資料→主管部門負責人簽字(或?qū)W院法人授權委托證明書)→學院辦公室主任審核→學院法人批準簽字→辦公室蓋章→原件交綜合檔案室存檔
⑷業(yè)務部門上報的各類報表,當事人持相關資料→部門負責人簽字→學院領導簽發(fā)→辦公室蓋章
⑸以學院名義上報表彰的各類先進集體、先進個人材料,承辦人員造冊→主管部門負責人簽字→人力資源處處長簽字→學院領導簽發(fā)→辦公室蓋章
⑹對外發(fā)布廣告的,當事人持相關資料→本部門負責人簽字→學院辦公室主任審核→學院領導簽發(fā)→辦公室蓋章→交綜合檔案室存檔
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