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學院辦學的需要,促進辦學層次和教學質量的提高,按照我院教學、科研、專業(yè)建設和行政管理的要求,需不斷充實我院教職工隊伍。為規(guī)范招聘工作,結合學院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招聘原則
(一)招聘是為學院的持續(xù)發(fā)展壯大提供必需的人力資源的重要保證和手段。為增強學院的師資力量,進一步提高教師隊伍和行政教輔隊伍的整體素質,各部門對招聘工作都必須給予高度重視。
(二)招聘原則是:公平、公正、公開,用人唯賢、擇優(yōu)錄取。因需設崗,按崗聘用,即尋求合適的人才滿足學院發(fā)展的需求。
(三)學院招聘面向社會,招賢納士。各部門應以長期的發(fā)展眼光為學院招聘優(yōu)秀的人才。
二、審批職責
(一)部門負責人、學院領導和董事會享有人事管理和決策權,因此對部門的招聘負有直接責任。
(二)人力資源處負責制定學院的招聘制度、招聘計劃和程序,負責提供招聘方式和招聘渠道,配合各使用部門、院領導和董事會完成招聘工作,更好地發(fā)揮其人力資源職能作用。
三、聘用條件
(一)專職教師聘用條件
教師聘用的基本條件:必須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素質和開拓創(chuàng)新精神,治學嚴謹,為人師表,教書育人,愛崗敬業(yè),愛護學生。
1、 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教育教學的能力;
2、 “雙師型”教師的,必須具備所授專業(yè)課的工作經驗和專業(yè)技術資格證(職稱)或有效的憑據(jù)證明,同時具有教育教學的能力;并經學院教務處、人力資源處和用人部門考核合格;
3、 聘用教師的教學要求:
⑴具有講師職稱(或享受中級職稱工資待遇)的教師,基本能講授兩門以上專業(yè)課;
⑵具有副高以上職稱(或享受副高以上職稱工資待遇)的教師,基本能講授兩門以上專業(yè)課;
⑶應屆畢業(yè)生必須在入職后一年內申報并持有高校教師資格證;
4、身體條件:
⑴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
⑵入職前應到南寧市正規(guī)醫(yī)院參加體檢,體檢結果符合高校教師資格體檢標準的方可聘請。
5、年齡在65周歲以下。
6、學院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學生輔導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教師)聘用條件
1、本科及以上學歷;
2、所學專業(yè)一般要求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學、管理學等專業(yè),國民教育師范類畢業(yè)生、中共黨員優(yōu)先;
3、年齡在40周歲以下,入職后要求居住在學院;
4、身體條件:入職前應到南寧市正規(guī)醫(yī)院參加體檢,體檢結果符合高校教師資格體檢標準的方可聘請。
5、學院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三)行政教輔人員聘用條件
1、一般行政職員、行政管理、教輔人員::本科及以上的學歷,同時持有對口的專業(yè)技術資格(職稱)證或相關的工作經歷憑證;
2、部門負責人(中層副職以上):本科及以上的學歷,有相關專業(yè)對口的工作經歷和管理能力,同時持有對口的專業(yè)技術資格(職稱)證或相關的工作經歷憑證;
3、身體條件:以上行政、教輔人員入職前應到南寧市正規(guī)醫(yī)院參加體檢,體檢結果符合高校教師資格體檢標準的方可聘請。
行政類的個別崗位,經院領導、學院董事會批準可適當放寬條件(身體條件規(guī)定除外)。
(四)勤工人員、校衛(wèi)隊員聘用條件
1、司機、水電工:高中(含中專、中技)以上學歷,并具有國家規(guī)定的特殊工種的職業(yè)資格證書(有經驗者優(yōu)先);
2、保安人員:年齡在35周歲以下,退伍軍人、武警學校畢業(yè)生或有從事二年以上保安工作經驗;
3、一般勤工人員:年齡在50周歲以下,居住地在學院或附近;
4、身體條件:到南寧市正規(guī)醫(yī)院參加體檢,體檢合格者。
(五)入職人員個人需提供的證件
1、個人居民身份證;
2、學歷證、學位證;
3、專業(yè)技術資格(職稱)證、職業(yè)資格證;
4、高校教師資格證;
5、計劃生育證明(已婚者同時提供結婚證);
6、戶口簿復印件;
7、提交兩張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申請
1、申請部門的負責人應以精簡精練高效為原則,以學院總體計劃為目標,結合本部門的實際工作(業(yè)務)需要為出發(fā)點,審慎確定部門的人員配置。確需招聘教職工的,應先到人力資源處填寫《廣西經濟職業(yè)學院用人申請表》,然后按表中報批程序進行工作。
2、審批程序:
⑴專職教師
部門填表(后附用人申請表)→用人部門負責人加具意見→教務處意見→人力資源處加具意見→院領導意見;
⑵教輔及其他人員
部門填表(后附用人申請表)→用人部門負責人加具意見→業(yè)務主管部門領導意見→人力資源處加具意見→院領導意見;
⑶部門副職以上的中級管理至院長助理職位
由院級主管業(yè)務領導提出→學院確定(或院辦公會議)→交人力資源處辦理手續(xù);
⑷財務負責人和副院長到院長職位
根據(jù)學院章程由學院董事會審核、批準。
3、人力資源處根據(jù)各其批準后的意見進行公開招聘。
(二)甄選和面試(試講)
1、人力資源處根據(jù)需求報批表的要求,可通過報紙媒體、現(xiàn)場招聘會、網(wǎng)上招聘等招聘渠道對外進行公開招聘。
2、人力資源處收到應聘者資料,經整理加蓋人力資源處收閱章后,一般情況下送給用人部門負責人進行挑選,用人部門應在兩個工作日內確定面試名單(面試人數(shù)不應少于招聘人數(shù)的2~3倍),并將信息反饋給人力資源處,以便人力資源處通知應聘者并組織面試。
3、面試(行政教輔)或試講(教師)前,應聘者在人力資源處填寫好《廣西經濟職業(yè)學院職位申請表》。
4、行政管理人員面試:應有學院主管領導、人力資源處、用人部門負責人參與。
5、教輔人員面試:應有學院主管領導、人力資源處、學生處(輔導員面試)、用人部門負責人參與。
6、應聘教師者試講:應有學院主管領導、人力資源處、教務處(或專職督導教師)及用人部門和教研室主任等人員參與(根據(jù)實際需要確定面試組成員)。
7、勤工人員和保安人員面試:應有人力資源處、用人部門等參與。
8、面試結束后,人力資源處在兩個工作日內綜合各有關面試小組的結果,加具意見送院領導審批(在三個工作日內)。確定是否聘用后,將結果反饋給用人部門。學院任何人不得以個人名義將應聘情況外泄,更不能私自拒絕應聘人。如同意聘用,人力資源處根據(jù)學院的薪酬福利等制度為其辦理入職手續(xù)。
9、特殊情況的,經學院董事會批準除外。根據(jù)需要,學院也可以專門組織招聘小組招聘博士、副教授及教授。
(三)聘用
人力資源處對應聘者提交的應聘資料進行必要的審核,以證明其材料的真實性。通過必要的審核后,由人力資源處負責通知應聘者報到。人力資源處向其發(fā)出聘用通知后,應聘人員正式聘用。
四、回避
與學院教職工有親屬關系的應聘者可以考慮聘用,但不允許有親屬關系的教職工在同一部門或在不同部門但處于上下級關系,也不得處于學院機構設置中有相互監(jiān)督關系的職位。學院人力資源處、財務處等的任職人員,不得招聘自己的配偶及親屬。
五、附則
本制度由人力資源處負責解釋。